产品名称: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
所属类别:西药
招商区域:全国
医保类型:无
销售公司: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查看该公司更多招商产品>>
郑重提示:在签订合同之前,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,以免上当受骗
该商品为保健食品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S10980071、S10980070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的注册要求。
有长期合作的决心;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;完善的销售网络;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;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,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;
及时提供货源,确保全国范围内2-10天内到货;实行区域独家代理,确保运作者权益;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,确保投入与收益成正比;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全面服务工作;完成任务年终返点;
包装:2支/盒*80支/箱
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
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。
1.肿瘤放、化疗后:放、化疗停止24~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,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(切勿剧烈振荡),在腹部、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(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,以便药物缓慢吸收),3~10μg/kg/日,持续5~7天,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,确定维持量。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、化疗。
1.预防和治疗肿瘤放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.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3.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.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恢复加快
1、联系时请说明该信息来自99医药招商网,将会让您获得更多优惠。
2、合作双方请谨慎。本网站为专业的药品招商平台,不为合作双方承担任何责任及风险,合作前请先核实查证对方证件及信息真实性,以确保您的利益不受损失。
3、本网站不销售药品,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者药店咨询购买。
闽ICP备13021446号-22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07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:(闽)-经营性-2014-0001
Copyright©2008-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厦门沃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手机版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