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名称:尼莫地平注射液
所属类别:西药
招商区域:全国
医保类型: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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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保健食品,具有批准文号:H20066308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的注册要求。
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
尼莫地平
在体重估计低于70公斤或血压不稳定患者,治疗开始的2小时可按照每小时0.5毫克尼莫地平给药(约为7.5微克/公斤/小时);如果耐受性良好尤其血压无明显下降时,2小时后,剂量可增至1毫克尼莫地平。
在体重估计低于70公斤或血压不稳定患者,治疗开始的2小时可按照每小时0.5毫克尼莫地平给药(约为7.5微克/公斤/小时);如果耐受性良好尤其血压无明显下降时,2小时后,剂量可增至1毫克尼莫地平(约为15微克/公斤/小时)。在体重估计大于70公斤的患者,剂量宜从每小时1毫克尼莫地平开始(约为15微克/公斤/小时);2小时后,如无不适可增至2毫克(约为30微克/公斤/小时)。若患者发生不良反应,应减小剂量或停止治疗。严重肝功能不良,尤其是肝硬化时,由于代谢清除率的下降,可导致尼莫地平的疗效和副作用,尤其是血压下降会更明显。在此情况下,根据血压下降情况适当减量,如有必要,也应考虑中断治疗。静脉滴注给药。临用前取尼莫地平注射液4mg(1支)注入500ml5%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,混合均匀后立即静滴。注意避光,避免阳光直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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