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名称:盐酸纳美芬注射液
所属类别:西药
招商区域:全国
医保类型:非医保
销售公司:河南省国药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五星国药 河南国药查看该公司更多招商产品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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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保健食品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80805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的注册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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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纳美芬,辅料为氯化钠、注射用水。
纳美芬注射液一般为静滴,也可静推、肌注或皮下注射。 1、逆转术后阿片类物质抑制的推荐剂量: 0.1-0.2mg加入10-20ml生理盐水中,10-15min静脉推注完毕;或0.1-0.2mg加入100-250ml生理盐水中,持续静脉滴注。 2、用于已知或怀疑阿片样物质过量的推荐剂量: 前4天,0.2-0.4mg/次,加100ml或250ml生理盐水,静脉滴注,2次/日。后8天,0.1-0.2mg/次,2次/日。
用于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物质效应,包括由天然的或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引起的呼吸抑制。主要用于已知或疑似阿片类药物过量或中毒的急救促醒、急性颅脑与脊髓损伤、脑缺血、脑梗塞等神经功能损坏性疾病。昏迷、休克及术后麻醉催醒、酒精中毒、戒毒后防复吸治疗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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